释义 |
民法典中物权包橘让激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根据法律规章对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章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法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滑宽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