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过后随时都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冷静期过后,不是随时都可以离婚,双方必须在三十天内同时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如果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没去或者超过三十天才去的都视为双方离婚撤销,双方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冷静期过后需要带以下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办理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什么手续 证件:一登记离婚: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二诉讼离婚:离婚起诉书和证据。手续:一登记离婚: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2.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3.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二诉讼离婚,1.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2.等待人民法院受理。3.人民法院将起诉书发送至被告。4.被告做出答辩。5.举证,等待开庭。 二、女方提出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带什么手续 女方提出离婚,如果另一方也同意的话,需要去民政局办理以下手续: 1.男女双方带着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告知离婚冷静期; 3.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再去领取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证都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离婚证要以下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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