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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医疗费用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生育医疗费用是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 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以 及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 育期间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 由职工个人负担。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 的医疗费用。对于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 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的,其费用可以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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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