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刑事程序问题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针对执行中的诉讼,例如减刑、假释等。裁定和判决之间的区别是:1、判决一般解决的是实体问题,而裁定一般解决的程序问题,还有少部分的实体问题;2、对判决不服的,在上诉期内,都是可以上诉的,而只有一部分裁定是可以上诉的,比如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判决一般是依据实体法作出的,而裁定一般是依据程序法作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