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5周岁工伤死亡赔偿多少 |
释义 |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限定,工亡待遇主要有三项: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贴金。 二、工亡待遇的支付渠道:通常为工伤保险基金。如果单位无为工人解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受。 三、具体准则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人因工丧命,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限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贴金: (一)丧葬补贴金为6个月的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人本人薪水的肯定比例发给由因工丧命工人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的亲属。准则为:另一半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准则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丧命工人生前的薪水。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限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贴金准则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具体准则由兼顾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限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工人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丧命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限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丧命的,其直系亲属能够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限定的待遇。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兼顾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人平均薪水和生活花费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四、《工伤保险条例》其他限定:第三十九条工人因工外出期间发生意外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意外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薪水,从第4个月起停发薪水,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能够预付一次性工亡补贴金的50%。工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丧命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人因工丧命的限定处置。第四十条工伤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要求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本领判定的; (三)拒却治疗的; (四)被坐牢正在收监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摘录】 1、《因工丧命工人供养亲属范围限定》第一条为明确因工丧命工人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限定。第二条本限定所称因工丧命工人供养亲属,是指该工人的另一半、娃儿、爸妈、祖爸妈、外祖爸妈、孙娃儿、外孙娃儿、弟兄姊妹。本限定所称娃儿,包括婚产娃儿、非婚产娃儿、养娃儿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娃儿,其中,婚产娃儿、非婚产娃儿包括遗腹娃儿;本限定所称爸妈,包括生爸妈、养爸妈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爸妈;本限定所称弟兄姊妹,包括同爸妈的弟兄姊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弟兄姊妹、养弟兄姊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弟兄姊妹。第三条上条限定的人员,依靠因工丧命工人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限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 (二)工亡工人另一半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 (三)工亡工人爸妈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 (四)工亡工人娃儿不到18岁的; (五)工亡工人爸妈均已丧命,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岁的; (六)工亡工人娃儿已经丧命或完全丧失劳动本领,其孙娃儿、外孙娃儿不到18岁的; (七)工亡工人爸妈均已丧命或完全丧失劳动本领,其弟兄姊妹不到18岁的。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工人另一半二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丧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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