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警有回执不一定立案。报案回执和立案是两种不同的程序。立案意味着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代表案件已经进入正式侦查的程序。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三个条件如下: (1)经调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该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 (3)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受理报案与立案是两个概念,警察受理之后会进行一番调查,如果确认你的报案属实,有立案必要,并达到了立案的标准才会正式立案。 同时,即使拿到报警回执单并不算立案,只是能证明警方已经受理了该案件。如果在警方不立案的情况下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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