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押运证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办理押运证的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接受过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一、危险品押运证怎么办理 首先到当地运管机构报名,再参加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试。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二、职业病危害技术合同中的告知内容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所在部门及岗位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禁忌证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例:铸造车间铸造工粉尘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尘肺除尘装置防尘口罩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B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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