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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本人报失踪人家人怎么办
释义
    债务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其为失踪人,由法院确定其财产代管人后向该代管某人主张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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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