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养老保险合同内容
释义
    养老保险合同内容应包括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合同效力的恢复,保险责任内容等。
    一、安全责任状跟合同效力一样吗
    安全责任状是否具有合同效力要看规定的具体内容而言。如果责任状是以要约或承诺的形式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设立了民事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就应该按照合同对待,具有合同的效力;如果规定了一方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则构成单务合同;如果责任状本身就是规定单方当事人的权利或义务,而另一方不承担任何权利和义务的话,就无合同效力。
    二、具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其形式有以下两种:1.法定解除。依照《保险法》:当以下法定事由发生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4)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5)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6)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7)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2.协议解除。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
    三、保险合同可以中止吗?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可以中止。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3: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