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消费者比较常见的购买动机有以下几种: 一、求实。购买的主要原因在于追求商品的实际使用价值,希望商品能够实惠和实用。那些功能齐全、质量过得去的产品通常能够打动他们,华而不实的产品容易被他们拒绝。 二、求名。因为求名而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具有较强的炫耀心理和表现欲,他们以追求名牌为主要特征,而对产品的实际使用价值却很少考虑,希望用名牌的昂贵的产品来彰显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三、求美。注重商品的外在表现形式,以追求商品的艺术欣赏价值为主要特征。商品的造型、色彩、图案等是他们考虑是否购买的主要因素,而对商品的实际使用价值则不太注重。 四、求新。购买产品的主要动机为追求时髦、新颖和奇特。款式新颖、新潮入时的产品比较容易打动他们。 五、求廉。这类型消费者对产品的价格比较敏感和看重,在选择产品时他们尤其注重商品的价格而非外形或品牌。 六、便利。希望能够用最快捷、最省时省事的方式来购买到产品,对价格、外形等做次要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