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学生在学校摔倒受伤,学校应承担的责任: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学生受到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一、学生在学校受伤都有哪些赔偿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 一般赔偿金额不会超过你所遭受的损失金额。(不得利原则) 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医疗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等); 2.监护人的误工费(因照顾孩子导致的工资损失); 3.住院营养补贴(为改善营养、伙食); 4.其他经济损失。 二、学校对学生有监护责任吗 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其次,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得具体看是否确实疏于管理,没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义务。主张学校承担责任的,要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