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儿童福利体系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最终目标是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政策。政策覆盖面逐渐扩大,政策实施过程越来越完善。但也存在着立法不完善、职能权责不清晰以及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需要司法机关完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明确职责权限以及培养儿童福利相关人才等措施。来保障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儿童茁壮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零四条 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协会应当对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