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没有关于持械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如果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持械斗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何为持械聚众斗殴,《刑法罪名精释(第四版)》认为,主要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使用棍棒、刀具以及各种枪支武器进行斗殴的情形。这是司法实践中最权威的观点。该观点强调, 一是必须实际使用; 二是限于棍棒、刀具以及各种枪支武器,至于是为什么限于以上器械,有没有相关的判断标准,则没有给出理由。至于是事先准备的,还是现场随手拾取的,则没有提及。 《刑法分则实务研究(第五版)》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是用随身携带的凶器殴斗,或者利用殴斗现场原有器物殴斗。这里所说的凶器是指足以造成伤亡的危险器械。根据该观点,在实际使用上与前述观点没有区别,但是对于械的界定没有具体限制,只要是足以造成伤亡的危险器械都可以,而且是不限于携带,也包括现场利用。 《百罪通论》虽未对械作出明确界定,但明确提出行为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从对方手中夺得器械而使用或者在斗殴的现场随手找到器械而使用,都不能认定为持械,因为这里行为人缺乏持械斗殴的故意。这一点有别于《刑法分则实务研究》的观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