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级残废的标准:1.员工患有极严重的智力损伤,无法独立照顾自己生活。2.重度毁容。3.双肘、双膝关节或一个上肢肘关节以上功能严重的缺失甚至丧失。4.肺功能严重的受损,呼吸困难,终生需要依靠呼吸机辅助,不能自主呼吸。5.内脏中胰脏完全切除。6.肝功能严重受损。7.肠道小肠被切除部分达百分之九十。8.四肢肌无力的程度达三级。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1.2一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5)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6)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7)双下肢膝以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 8)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9)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