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1、纳税申报申请表;2、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3、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4、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6、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7、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风险提示: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