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农电编制不算正式工,属于以合同形式正式聘用的电工,没有编制聘用单位,绝大多数是与供电企业有资产纽带关系的农电服务公司,对于农电工用工方式分为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两种形式。正式职工是指与非正式职工对立,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制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式工属于一种国家的人员编制,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受劳动法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即使辞退也有相应的赔偿。另外有编制的是国家正式职工,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行政编制,国企的正式员工等等。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