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已经治安处罚过了,能再追究刑事责任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是不一样的:违法以后,只有达不到刑事处罚的才进行治安处罚。因此,不管多少次治安处罚,只要达不到犯罪程度,都不会进行刑事处罚。
    二、《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 18: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