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临安市及桐庐县企业职工 社保缴费基数 上限为12930元,下限为2586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全文》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 基金包括基本 养老保险 基金、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 工伤保险 基金、 失业保险 基金和 生育保险 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