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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改成母亲的姓
释义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成母亲的姓。如但需要经过男方同意,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更改名字的流程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十六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六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一、生父不同意如何改姓?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年满十八周岁后,有权自主随父或母姓。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二、出生证明可不可以改名字
    出生证明可以改名字。
    派出所改名字流程:
    1、填写姓名变更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由父母或者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已满十八周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填写申请报告;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具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申请报告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走的地区由派出所向上级部门申请签字,具体要依据当地规定执行);
    5、公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超过16周岁要求更改姓名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八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薄;
    8、提供新的户口薄,身份证,2张免冠(不带帽子,头发不遮盖脸部)1寸照片,交给户籍部门做新的身份证。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 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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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2: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