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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揭示感情破裂?
释义
    离婚诉讼程序包括三个阶段:起诉阶段,被告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起诉阶段涉及起诉书提交和法院受理决定;答辩阶段要求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答辩,延期需向法院申请;开庭审理阶段包括准备证据、双方提交起诉状和证据、安排开庭时间等。法院根据请求和证据作出离婚判决,可提起上诉。离婚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再审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
    法律分析
    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结语
    三个阶段的离婚诉讼程序包括起诉、答辩和开庭审理。原告提交起诉书、证据,法院受理并告知被告答辩期限。若被告未答辩,法院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开庭审理阶段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法院、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并传唤双方。法院根据请求和证据作出离婚判决,结束诉讼。如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离婚判决生效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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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4: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