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到期,应提前十五天,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的身份证。如果已经办理,但新证还没有回来,期间需要使用身份证,可以凭户口簿和办理身份证的凭条,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该证明与身份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