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只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的行为,可以立即辞职,辞职的理由就是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的罗列。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拖欠工资、 拖欠加班费 、克扣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奖金、拖欠津贴、 未签订劳动合同 、违法试用期、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调岗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行为,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