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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坐牢了债主如何追债
释义
    债务人坐牢了,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的起诉状、法院的判决书等文书可以通过债务人所在的监所予以转交;并且债权人还获得胜诉判决后,可以依法申请对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执行。
    也可以向连带责任人索要,连带责任人包括债务人的合伙人、连带担保人、配偶等。
    一、讨要欠款的途径有哪些?
    讨债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二、借款担保人承担怎样的责任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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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8: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