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640元/人.月。(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4500元/人.年.(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2020年,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832元/人.月。 法律依据:《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城市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630元/人/月提高至640元/人/月,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820元/人/月、740元/人/月统一调整为832元/人/月,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