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南宁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手续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年满22周岁、尚未婚姻、自愿结婚、有正当的婚姻事由。 二、要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持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户口簿,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同时,还需要提供两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见证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三、对于未满22周岁但年满20周岁以上的人申请结婚的,应当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四、如果其中一方有前婚史,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如果是外籍人士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以上是在南宁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具体文件和手续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希望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