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慢性病医疗保险政策 1、慢性病医疗保险执行时间2018年1月1日 2、慢性病用药限额1)单纯药物治疗年度总费用限额为4000元;支架术后一年总费用限额为10000元(含一年氯吡格雷);搭桥术后3-6个月总费用限额为7000元(含半年氯吡格雷)。2)普通药物治疗年度总费用限额为4000元;颈动脉支架术后一年总费用限额为10000元(含一年氯吡格雷)。3)年度总费用限额为5000元。4)年度总费用限额为8000元,享受期为五年。5)总费用限额第一年度为13000元,第二年度为10000元,享受期为两年。6)年度总费用限额为23000元,享受期为两年。7)年度总费用限额为5200元。8)年度总费用限额为4000元。9)年度总费用限额为10000元。10)年度总费用限额为6500元。11)年度总费用限额为6000元。12)年度总费用限额为25000元,享受期为三年。13)普通药物治疗年度总费用限额为8000元,享受期为三年;需长效干扰素治疗的年度总费用限额为59000元,享受期为一年。14)年度总费用限额为59000元,享受期为一年。15)年度总费用限额为8000元,享受期为三年。16)年度总费用限额为2400元。慢性病报销病种规定符合多种慢性病病种准入条件的患者,可最多申报两个病种。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首批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共有11家:阜阳市慢性病患者都到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阜阳市中医院;阜阳市肿瘤医院;阜阳市铁四局二处医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颍东区向阳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阜阳市第九人民医院(颍泉区中市办建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