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把货款打给对方他不给我货怎么办? |
释义 | 律师解析: 打了货款不给货可以发律师函。要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比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以及汇款纪录等,要及时找律师帮忙先发律师函,表明自己的立场,要求对方及时支付货款,如果对方不理,可以起诉解决。如果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申请财全保全,官司胜诉之后,就可以从此财产支付货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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