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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释义
    拖欠工资投诉,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可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违反合同解除补偿等情况应支付。被欠薪者可选择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拖欠工资投诉、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委。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违反了上述劳动法规的规定。
    被欠薪劳动者可以选择劳动仲裁的方式或者是到法院进行诉讼。决问题。
    拓展延伸
    离职员工的权益保护策略
    离职员工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方面,可以采取一系列策略来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护。首先,离职前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其次,与雇主进行积极沟通,确保离职手续的顺利进行,并要求雇主提供书面证明,明确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同时,保留与离职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证据,如工资单、合同、通知等,以备日后维权之需。如果发现权益被侵犯,离职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离职员工还可以通过加入工会、咨询律师等方式获取更多法律援助和建议。总之,离职员工应积极主动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结语
    维护权益,合法维权。离职员工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同时,应积极采取策略。与雇主沟通,保留重要文件和证据。如权益被侵犯,可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或劳动仲裁。加入工会、咨询律师获取更多援助。离职员工应主动保护自身权益,依法维权,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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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