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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太原租赁公寓屋能否实现公积金提取?
释义
    租赁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无自有住房,租赁商品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持有联名卡。
    法律分析
    租赁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拓展延伸
    太原租赁公寓屋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解析
    太原市的租赁公寓屋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租户进行提取。根据相关规定,租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持有有效的租赁合同、连续缴纳公积金满一年、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等。租户可以向所在区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租户的实际情况,核定可提取的金额。提取方式通常包括一次性提取、部分提取或按月提取等。租户在提取前应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符合条件并正确操作。
    结语
    符合条件的租户可以根据太原市的租赁公寓屋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提取。申请者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持有有效的租赁合同、连续缴纳公积金满一年、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等。申请时需向所在区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核定可提取金额,并提供一次性、部分或按月提取等方式。在提取前,租户应了解具体政策要求,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符合条件并正确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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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20: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