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橙色预警,工地是否需要停工? |
释义 | 高温天气下的室外劳动保护措施:40℃以上停止室外作业;37℃以上6小时内不得安排连续室外作业,3小时内不得安排最高温段;35℃以上应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加班。 法律分析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拓展延伸 高温橙色预警,工地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根据高温橙色预警,工地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工地应当建立完善的高温应对方案,包括提供充足的饮水和防暑设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的户外作业。其次,工地应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对高温作业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此外,工地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风险。最后,工地应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天气预警信息,并根据预警情况灵活调整工作计划。只有在工地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结语 在高温天气下,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是至关重要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气温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限制室外作业时间、提供防暑设施等。工地应建立完善的高温应对方案,加强工人培训和设备维护,并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只有确保工地安全措施满足要求,才能有效预防高温作业带来的风险。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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