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公司收取公共能耗费的合理性 |
释义 | 物业公司能够合理收取公共能耗费,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法规,公共能耗费属于物业费的一部分,包括共用设备的电费、水费等费用。物业公司需要单独列账、合法分摊并向业主公示。如果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公共能耗费的包含与否,则需要另外缴纳。业主只需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费用标准缴纳,不需要承担损耗费用。如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物业公司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合理。物业公司能够收取公共能耗费。物价局回应,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商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花费,这也就是业主们所说的物业费。而公共能耗费是物业管理范围内,共用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代收代交的花费,隶属代办服务费。物价局工作人员强调,公共能耗费之类的代办服务费,物业公司能够收取,但是需要单独列账,合法分摊,并向业主公示。由于每幢楼的具体能耗不相同,业主公摊面积也不一致,因此业主需缴的公共能耗费不尽相同。 公共能耗费包括在物业费里么 一般情况下它是包含物业费在内的,但如果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特别约定不包含的话,则需另外缴纳此费用,具体根据物业合同来执行。不过现在基本上的小区都是有包含的,因为公共能耗费就是电梯电费这类型的费用,属于物业费的其中一项。 小区中共用设备所产生的能源消耗费用,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能耗费。也是说在小区物业管理区域中,因共用设备所产生的一些电费、水费等类型的服务费,就是公共能耗费,它属于一种代办服务类型的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收取电损费是否合理 具体要看物业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那就不合理,业主可以拒绝缴纳。如果双方就此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需要收取相关费用。在核定水电价格时物价部门已经考虑了合理的损耗。不合理损耗属于企业管理问题。业主属最终用户,只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电费标准缴费,不用负担水损、电损。 结语 物业公司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合理的。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等项目。公共能耗费是物业管理范围内共用设备的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属于代办服务费的一部分。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公共能耗费,但需要单独列账、合法分摊,并向业主公示。由于每幢楼的能耗和业主公摊面积不同,因此业主需缴纳的公共能耗费也有所差异。总之,公共能耗费通常包含在物业费中,具体执行根据物业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不包含此费用,则需另外缴纳。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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