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证编号并不是户口本上的户号。 居住证编号就是居住证原件上面的相关编码。常见的居住证上都是两个编码,其中一个是身份证号码,容易识别,另外一个就是居住证编号。而户号是自立新户时,户政机关编定的一组赋予该户的号码。也就是说,户号是户名的代号,同身份证号一样。目前,户口本的户号项系九位数组成,是公安机关户政管理系统随机产生的。户号存在于户口簿上,户号是人们常说的户口本上的编号,户口本上的编号是必须有的,有户号可便于查找。一般来说,居住证上居住证编号的可以直接在居住证上看。居住证上没有的,可以登录居住地的居住证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或前往办理居住登记的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查询。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