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录音录像有没有必要? |
释义 | 法律分析:录音、录像往往涉及到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对于律师来说,录音、录像可以减少证人证言的误差,增加证据的可信性,但其是否必要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勘验、侦查机关提供的其他证据和辩护人、被告人提供的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要求出示某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但是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机关、组织和个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协助调查取证。” 综上所述,律师是否需要会见录音录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案件需要而定。但无论是否需要,律师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格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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