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估价里的甲供材料算预付款的时候要减甲供材料吗 |
释义 | 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双方协商的约定进行处理。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暂估价招标管理规定 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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