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没结婚,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通过职工所在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向在职和离退休职工提供的房屋抵押贷款。由于其专款专用的特殊性,不能随意安排,只能写夫妻两人的名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可以在购房、离休、退休、失去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贷款或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时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需要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不能写夫妻关系以外成员的名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因其专款专用的特殊性,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不能作为家庭资产随意安排。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结语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能写夫妻两人的名字,不能写其他家庭成员的名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通过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商业银行向在职和离退休职工提供的房屋抵押贷款。由于其专款专用的特殊性,住房公积金不能随意安排,而是个人储蓄用于住房消费支出。根据相关法规,职工在购买自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收入比例等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申请人需持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中心将在3日内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款项将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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