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农转非后土地还能保留吗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转非土地并非必须收回。在农转非过程中,农业用地可以转变为非农业用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如果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并落户,根据承包方的意愿,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法律分析 农转非土地不是必须收回。农转非即改变农业用地性质,转变为非农业用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拓展延伸 农转非政策下的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根据农转非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或者退出。具体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选择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经济组织,通过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来完成交易。其次,如果农户不愿意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政府。在退还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包括申请、审核和手续办理等。需要注意的是,退还土地使用权后,农户将不再享有土地经营权和相应的农村土地政策补贴。因此,在决定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时,农户应综合考虑自身经济状况和发展需求,做出合理的选择。 结语 农转非政策下,农村土地不必全部收回。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户迁入小城镇落户后可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进行流转。根据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选择转让土地使用权给他人或退出组织,需按程序办理。退还土地使用权后,农户将失去经营权和政策补贴,需综合考虑经济状况和发展需求,做出明智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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