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由侵权人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保是存在着社会保险之中的,这个是必须为员工进行保障的,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缴纳了医疗保险的劳动者享有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权利,那么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时,员工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