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常居住地的证明材料 |
释义 | 办理长期居住证明: 1、如果当事人是本地人,需要办理居住证明的,步骤相对简单一些,如果是农村户口,直接让村长写一个证明,签上字,盖上章就可以; 2、如果是城市户口,那就需要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里面,找相关人员帮开具证明,签字并且盖上居委会的公章; 3、如果是外地的户口,要办理居住证明,需要准备好两张白底的一寸免冠照片,最好是到专业的照相馆里面拍; 4、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到复印店里面,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面,复印一份; 5、住所证明,如果买了房的,直接出具房产证或者买房子所签的合同都是可以的; 6、如果是租住房屋的,则需要提供租赁期限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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