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房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结婚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当事人需亲自到房产登记部门签字。带着所有的文件和资料,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登记处办理过户手续。20个工作日后,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