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件类型填写什么 |
释义 | 身份证件类型的填写: 自己是什么身份就相应的填写相应的身份证件名称即可。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人保障卡、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一、身份证补办流程 1、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 2、带本人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注意:凡代办和代取身份证的居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 二、身份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申领人《补办证明》; 4、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到户籍部门指定的照像馆拍摄)或办证现场采集。 三、丢失居民身份证 1、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2、须提供的材料:《户口簿》、经省公安厅二代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 3、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区、虎门镇居民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领新证的,需交纳工本费40元。遗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 4、申请人在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 5、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上述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