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需要多久 |
释义 | 一般来说在房屋给到居民手上之后的三个月里房产证就应该被相关机构制作出来。想要得到房产证得拿着当初购买房屋所签订的合同,还有就是安置协议和身份证等一些必备文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的提领,在领证时也要根据相关规定上缴房屋购买款项百分之一点五的契税和百分之零点零五的印花税。然后在相关地点办理完申请手续受到同意以后,在七天内就可以拿到安置房房产证了。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时拆迁安置房是有可能不能够及时拿到或拿不到产证的。 1.没有完善的房屋产权,这样就根本没有申请的必要,是肯定不可以的。 2.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拥有房产证的,但是由于开发商自身问题出现不及时办理的,如果是这种情况,要保留好当时拆迁的协议,等待时间进行办理。 一、安置房房产证的申请程序 1.当购买和售卖两方对于房屋买卖达成协定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拿着房屋购买合同和一些必备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等证件和文字资料)去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申请过户信息填报。 2.在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告知可以办理过户以后,双方应该同时带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必要手续文件资料去到现场进行过户,在上交了必要的税费、办理费后就能够进行过户 。当时卖方就会被给予房产契约,如果两方由一方或者都不能亲自去现场进行过户办理时,应有其代理人携带者代理协议帮助进行办理。 3.当过户问题得以解决后,购买房屋的人要带着地产交易中心给予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中去房屋所归属的市、区级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所需要带的正价和文件应包含有:卖方本身自己有的一整个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所开具的发票和副本、身份证原件和副本、《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得到房地产部门检验核实验真后,就会给买房人提供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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