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法院应该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只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不会进行处理。若房屋还没有取得所有权或没有完全所有权,即没有取得房产证,则法院不会对此房屋进行处理;待上述房屋取得产权证,双方仍然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分割有三种方式,一是价高者得;二是一方得房一方得补偿;三是不要房子,卖掉房子后分割所得的房款。房子的补偿部分参考房屋的市场价格,双方协商补偿的金额。如果房子的所有权还没完全确定的,就不能判哪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共同房贷贷款还不上能办离婚吗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三、离婚多久可以买房子 离婚后可以随时买房。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买房: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其中商品房是指婚前已经支付购房款,且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该房屋的一方;2、具有使用权性质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出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不论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哪个名下;3、如果双方对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存在争议,法院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而只会判决谁将使用该房屋,并在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以解决最终的所有权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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