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薪酬制度制定标准 |
释义 | 工资薪酬制度制定标准如下: 1、工资薪酬的公平性原则; 2、工资薪酬制度必须遵守法律原则; 3、工资薪酬制度的效率优先原则; 4、激励限度原则; 5、适应需求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工资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1) 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 2) 绩效薪酬部分:包括绩效奖金、销售提成及其它单项奖金; 3)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和各类津贴; 4) 福利薪酬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其它福利; 1.薪酬总额 =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福利 2.基本工资=职位等级工资+技术职称工资+工龄工资 3.工龄体现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对企业发展所做的贡献,以进入本公司时的时间起算,工龄计算公式为: 工龄=大年-小年_1 工龄工资=工龄*50元/年(每月计发) 4.职务津贴:根据所任职务的不同,员工在与公司服务期间可享受公司给予的相应职务的补贴。 5.通讯津贴:适用于投资风控部、运营管理部、营销策划部,标准每月200元月。 6.交通津贴:投资风控、运营管理部、营销策划部每月500元,其他部门200元。 7.按国家相关法规、保险条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并随国家政策的调整做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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