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二次提取必须与第一次间隔12个月以上。 1、购房贷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间隔时间均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公积金还商贷,间隔是一年一次;用房产证提取公积金,间隔是三年一次;这里指的一年是12个月。 2、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1、首次提取公积金,有银行贷款合同应递交的证明材料:(1)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双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写有夫妻二人姓名或子女姓名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后贴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5)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表格请在国资处网页上下载。 2、第二次提取对象及应递交的证明材料 (1)第一次提取时已交银行贷款合同的,本人到贷款银行打印最近3个月的还贷明细表(盖鲜章)。 (2)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后贴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应位置。 (3)在校双职工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4)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表格在国资处网页上下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