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属于非法组织? |
释义 | 这段内容主要介绍了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和探望血液的事故罪的相关要件。其中,非法组织卖血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为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探望血液的事故罪的主体也为一般主体,但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侵犯的客体同样为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法律分析 以下这些要件构成了非法组织卖血罪: 1.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4、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一、怎样构成探望血液的事故罪 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 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4、主观方面为过失。 拓展延伸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结语 以上要件构成了非法组织卖血罪和探望血液的事故罪。其中,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构成了探望血液的事故罪,而采集血液事故罪则包括了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和探望血液的事故罪。两罪在客体和主观要件上有所不同,但都涉及到了侵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药、劣药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医师违反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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