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解除订婚须赔偿吗? |
释义 | 女方提出解除订婚须赔偿吗?女方提出解除订婚不需赔偿,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以上就是关于这个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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