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笔录是不是和解 |
释义 | 执行笔录是和解。 执行笔录与和解协议是不一样的,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由执行员记入执行笔录,和解协议内容是执行笔录的一部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做笔录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法律分析:去公安局做笔录不算立案,立案是要有立案决定书和立案通知书的,立案是有书面回执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执行和解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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