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德州市出生登记办理收费吗 不收费 二、德州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凡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在本区范围内出生的活产婴儿均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三、德州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母婴出院结帐单 3、身份证 (1)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2)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 四、德州出生登记办理流程 1、产妇必须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 2、确定新生儿姓名和入户地址 3、产妇本人持夫妇身份证原件(如非本人领证需填写委托书) 4、到分娩医院办理出生证 五、德州出生登记办理依据 《山东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三章出生登记 第十八条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婚生育子女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需提交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第一节国内出生 第十九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以下材料,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随父或随母申报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 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一并提交父母共同选定子女民族成份的确认书。 第二十条在同一市内,父母的户口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一方为集体户(学生集体户除外)、另一方为市外家庭户,或者双方均为集体户的,凭集体户设立单位同意挂靠、父母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证明,子女可以随父或随母在集体户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