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偏瘫肌力4级; 2、截瘫肌力4级; 3、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4、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5、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 6、中毒性周围神经病重度感觉障碍; 7、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9、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 10、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 一、一般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二级标准: 三肢瘫肌力3级;重度智能损伤;截瘫肌力≤2级;偏瘫肌力≤2级;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等。 二、山东省工伤鉴定最新标准 山东省工伤鉴定最新标准如下: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等更多内容。 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3.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4.四级工伤鉴定标准。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5.五级工伤鉴定标准。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6.六级工伤鉴定标准。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等更多内容。 7.七级工伤鉴定标准。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等更多内容。 8.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等更多内容。 9.九级工伤鉴定标准。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10.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