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咎辞职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一般指的是领导人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因为其自身的过失导致在工作上造成了一定损失,或者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从而自己主动要辞去领导职务的一种行为,引咎辞职通常是领导人在职场上对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方式。 领导人或党政干部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该引咎辞职: 1、因个人工作失职,导致引来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2、因领导人个人的决策失误,给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的; 3、在救灾或防治疫情等方面领导人严重失职,导致重大损失的; 4、在安全工作方面因个人严重失职,连续或多次发生重大性的责任事故; 5、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管理、监督出现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案件的; 6、工作疏忽管理及监督,导致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或违法的行为; 7、对家庭或周边的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理的。 法律依据:《辞职暂行规定》 第四章 引咎辞职 第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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